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明确具体公开遴选或招聘的比例。
【西部计划】
服务县项目办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为志愿者提供就业信息,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各服务地还会根据情况开展区域性西部计划人才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
【三支一扶】
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安家费。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特岗教师】
聘任期间,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再实行试用期。
【大学生村官】
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县乡机关公务员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在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