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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30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分工会: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桂教文明办〔2020〕1号《自治区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文明办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推荐自治区文明家庭活动,请各分工会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教职工身边的文明家庭,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书面材料:1.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2.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三份);3.全家福相片一张送至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xkdgh@163.com。

 

附件:1.《自治区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文明办做好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文明办〔20201号)

     2. 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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