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来源:科研处 责任编辑:梁世兴发布时间:2023-01-16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页的“项目指南”专栏,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2023年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人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

请参考指南中的《申请规定》和各类项目申请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三)申请方式

1. 2023年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23年1月15日以后申请人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登录入口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主页https://www.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邮箱、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发给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使用二级管理员账号在系统中新增账号。账号新增后,系统发送邮件至申请人的邮箱,申请人需点击邮件中的链接激活账号,进入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有关证明信、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的纸质版原件(部分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1-3),以备查验、存档和上交。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务必使用信息系统中2023年版的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请中有合作单位的,应先签订《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见附件3)。项目申请人和合作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其中,申请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单位的主要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作为《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的附件;立项后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单位盖章和合作单位主要参与者签字(在预算表空白处),与计划书一起交学校科研处。

(四)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简历请使用申请当年(2023年)系统重新生成的PDF版本。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由申请人提前通过系统邀请在线填写。

(五)有职称、学位等个人信息变动的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请务必更新个人简历中的相关信息,保证个人信息准确无误。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以当前职称申请,不得以享受待遇等同职称。

(六)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要求。请申请人阅读《申请规定》中“二、限项申请规定”,认真做好本人及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审查。

(七)2022年12月项目执行期到期的应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如果逾期,将计入相应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八)图片建议转换成JPG、TIF格式,以保证申请书中的图像质量。

(九)请申请人认真学习指南《申请规定》中的“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章节内容,严格防范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包括生物安全和信息安全)的项目须提前按校内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报批。

(十)由于人员有限,申请书形式审查主要由各申请人和二级学院完成,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学习指南,承担项目申请主体责任。

三、浦京集团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一)2023年3月1日前,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的撰写和附件材料的扫描上传,对照指南和《形式自查表》(见附件4)进行检查,无问题后在信息系统上提交二级学院审核。

(二)2023年3月7日前,申请人根据二级学院审查意见完成申请材料的修改,打印1份纸质版申请书和1份《形式自查表》(填写并签名)交二级学院。

(三)2023年3月8日至10日,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收集到的纸质版申请书、《形式自查表》以及1份填写好的纸质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一起提交学校科研处并参加学院交叉审核。

(四)2023年3月13日15:00前,所有申请人将修改完成的项目申请材料通过信息系统正式提交学校。逾期未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不再受理。

(五)2023年3月13日下午至14日,科研处进行项目申报人员信息一致性检查。

(六)2023年3月15日至17日,科研处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审核确认并提交项目申请书。

(七)2023年3月20日,科研处生成单位项目申请清单,并按要求上报,完成所有项目申报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科联系。

联系人:韦嘉、廖娜

联系电话:2686550

附件:1. 专家推荐信

2. 导师同意函

3. 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4. 形式自查表

5.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管理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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