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

作者:纪委办时间:2018-10-26点击数:

 

学校纪委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1024日下午,学校纪委在东环校区行政楼6-1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全体干部,鹿山学院、直属附属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共30人参加学习会。受出差在外的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正义委托,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王劲松主持会议。

       王劲松首先通报了近年来区内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纪委办、监察室副主任尹丽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尹丽从《条例》修订基本概况、修订主要亮点及内容和如何学习贯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引导纪检干部理清学习思路,抓住学习重点,深入贯彻《条例》精神。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正义对本次《条例》学习会非常重视,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点要求:新纪律处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2015版以来的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以更严格的政治标准,更严厉的纪律要求,更务实的操作指导,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给予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要认真学习,提高纪律意识;二要严格执行,做遵守纪律的表率;三要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执纪能力;四要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王劲松重申了换届工作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希望与会人员按照区纪委监委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懂弄通,行为规范,做好表率,积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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