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公布201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桂考院〔2017〕42号)文件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师,按通知要求自行报考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 (桂考院〔2017〕41号)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桂考院〔2017〕42号)关于公布2016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