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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优惠政策(附表)

作者:宣传部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00:00 浏览量:

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林露)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今年,国家又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

知》,新增了几项优惠政策。今后,大学生如果去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职称时就可以免考外语或放宽成绩要求。

基层就业,国家每年补偿学费6000元、评职称免考外语

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同时,国家还

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地区,要在今

年年内出台。

据了解,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其学费就由国家补偿。国家分3年补偿代偿,对每人每学年补偿代偿最高6000元。

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减免 最高一年1万元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六千元,硕士研究生八千元,博士研究生一万元。

专门项目服务期满,就业、考学、学费均享优惠

国家一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广阔的天地里干出一番事业。近年来,中央部门组织实施了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

据了解,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

策。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至少四成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的毕业生;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还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