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结束,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初寄出,如考生通讯地址有变,请将新的地址发至我处邮箱:
gxutyzb@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通信地址变更,我们将会按照新的地址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
通信地址修改截至时间为6月1日。
一、关于调档函的寄发
考生收到调档公函后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将调档公函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
2. 非应届学生将调档公函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者将调档公函交档案保管单位)。
3.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要调档(档案已在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6号文件要求:考生报考研究生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而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关于政审表
考生可以在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政审表,由考生交所在学校、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与考生人事档案一并邮寄或交到我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接受审核,逾期不交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寄发
录取考生的培养协议书、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其它录取材料一起寄出,试卷档案未到的录取考生,我院将在试卷档案寄到研招办后再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四、我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广西柳州东环大道268号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545006
电话:0772-2685375
传真:0772-2685375
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