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
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和调休安排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 “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4月20日、21日放假,共2天。4月2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 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重申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假期离校的研究生,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销假;外出期间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爆、防骗、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四)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认真贯彻执行。
祝大家节日快乐!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