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生〔2011〕28号
关于201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硕点所在系:
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现将201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9月10日-9月12日放假,共三天。其中9月12日(星期一)为中秋节法定假日。原安排在公休日的教学活动暂停,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二)国庆节:10月1日-10月7日放假,共七天。其中10月1日-10月3日为法定假日,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10月7日(星期二至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补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日)补10月7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公休日的教学活动暂停,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二、 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系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提醒研究生们必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解决,并立刻报告各系、研究生处和保卫处;
3.提醒研究生要遵纪守法,不要进行危险的活动,注意人身安全;
以上通知,希各系认真贯彻执行,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祝各位老师、研究生节日快乐!
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