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生〔2011〕10号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硕点所在系: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现将2011年清明节放假及安全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原安排在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原安排在假期的课程暂停,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二、 注意事项:
1. 各硕点所在系放假前要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校纪校规和安全教育工作;
2.提醒研究生放假期间必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解决,并立刻报告所在系、宿管中心、研究生处和保卫处;
3.各硕点所在系要进一步强调要求研究生遵纪守法,不要进行危险的活动,注意人身安全。
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