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考试工作的公告

作者:培养办时间:2010-03-03点击数:

    为加强我区研究生班外语教学,提高研究生班的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研[2007]1号)精神,我办决定于2010年5月29日下午进行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现就2010年区内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补考科目
毕业补考科目为外国语,其中英语课程由我办组织考试。其他语种委托各高校自行组织。外国语毕业补考不含听力测试。参加全国统考与参加区内补考应考同一语种,否则,我办对补考成绩不予认可。
    二、考试时间
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统一安排在2010年5月29日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工作
    (一)英语课程毕业补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3月26日,具体报名网站为广西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http://202.103.252.92/qnbk)。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7日--3月30日。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英语课程毕业补考全区设3个考点,分别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我办分别委托广西大学研究生处、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各考点考务工作。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1。现场报名具体地点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是就读我区普通高校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的学员。
    (2)考生必须是至少参加过一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未达到毕业要求的。
    (四)报考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考者就读学校负责。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校和报考者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可从广西教育厅网站下载。
    (五)我办将使用统一的准考证编制软件编排考场、考号。报考者可于5月10日至15日在广西教育厅网站下载准考证,然后凭下载的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更换加盖我办公章的正式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本次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参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执行。各考点可将《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修改成《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于现场报名时发至每个考生。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高校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费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1]429号)规定,外国语课程水平考试费每位考生每科120元。
    (二)请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情况,认真核对有关时间、网址。所有报考者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附件:
1、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pdf
2、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报名时间和地点.pdf
3、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外国语课程毕业补考资格审查表.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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